原则五:建立有效覆盖及控制目标市场的营销网络
对于生产企业来说,能够与商业机构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商业机构的分销网络来销售自己的产品,当然最好不过。但在长期的咨询过程中我们发现,所有的中间商都是多种经营,生产厂家没有具有约束力的手段使经销、代销商只经营本厂的产品,不经营其他具有竞争性的产品。在这种情况下,经销、代销商总是在市场利益导向下随时准备选择新厂家和其他产品进行经营,而各厂家也总是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地运用各种手段吸引经销、代销商经营自己的产品。所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销、代销商都是“吕布”而不是“关羽”。一旦某种产品成了名牌,可能一夜之间所有的经销、代销商都去经营该产品,一旦出现市场变化,可能就没有一家中间商愿意经营。另外,对大多数生产企业来说,当其产品知名度不高时,与经销商在谈判中讨价还价的余地很小。即使经销商同意经营,也往往是代销,或仅仅付一部分款,造成回款困难,影响企业正常运营。
目前我国商业信用普遍不高,市场交易不规范,经销商的规模普遍偏小,如果条件许可,由生产企业建立有效覆盖及控制目标市场的营销网络是非常必要的。在我们咨询的众多生产性企业中,凡建立由自己控制的营销网络的企业无一例外地都获得了成功。
目前有一些企业也建立了自己的营销网络,但对营销工作的促进作用并不大,关键问题在于这些营销机构只有助销功能,而没有经营功能。只有具有经营功能的营销机构才能成为开拓市场的前沿阵地和企业在目标市场的经营服务中心。具有经营功能的营销网络是企业最宝贵的无形资产。
原则六:除非具备成为名牌产品的实力和条件,否则,无论产品多么畅销,都不要像名牌产品那样去做营销
非名牌产品的营销思路完全有别于名牌产品。如果一个非名牌产品的营销方案与名牌产品的营销方案相似或相近的话,它是很难与名牌产品进行竞争的。这一点在产品未畅销之前,绝大部分企业都有清醒的认识。但当产品畅销时,很多企业的营销思路就马上改变了,似乎自己的产品已经是名牌产品了。这里实际上有一个误区,即畅销产品与名牌产品根本不是同一个概念。我们在协助企业将非名牌产品做成畅销产品后,总是告诫厂长经理们:千万别以为你们的产品是名牌了,千万别以为你们的产品已经牢固地占领了市场位置,畅销产品的市场地位是非常脆弱的。今天畅销,明天可能就不畅销。而对于名牌产品来说,是不存在畅销的概念的。名牌产品天天畅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