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品牌建设网:www.brandjs.com 文章来源:中国品牌建设网 更新时间:2010-11-25 |
 □周力街头展示其自制的锦旗
网络截图
□晨报记者 杨育才
近日,在无锡市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附近的路口,一位文质彬彬、手举锦旗的小伙子引起了市民的注意。在大红锦旗的右上角,是“无锡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中间竖印着5个大字“不为人民服务”,落款是“周力敬赠,2010年11月”。
他和锦旗的照片,近日在网上热传,因此被网友戏称为“锦旗哥”,成为网络红人。昨天下午,晨报记者电话采访了周力。周力告诉记者,他向劳动部门赠送“不为人民服务”锦旗,是因为该部门对自己的行政投诉“不给力”。
劳动纠纷:
与劳动部门等打14场官司
今年35岁的周力,两年前曾经是无锡市一知名外资企业的软件工程师。
2006年12月,周力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软件工程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受40小时的限制。“我当时以为‘不定时工作制’就是不受8小时工作时间限制,还以为自己享有特殊待遇。”周力回忆说,合同签完后,他才发现,几乎每隔几天就要在公司加班到很晚,但没有加班费。
周力告诉记者,自己一年半后的离职并非因为加班费的问题,而是在公司2007年的绩效评价中,自己遭到不公正的对待。2008年7月,周力因胃出血向公司请假被拒,便向公司人事部门投诉,但却收到被解职的通知。
离职之后,周力向无锡市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实名举报,一方面要求补偿加班费,另一方面要求劳动部门对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进行处罚。周力解释说,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必须向劳动部门申请。但他所在的公司是在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之间才获得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在他就职期间,公司并没有获批实行这一制度。“没审批就是违法,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就应该查处。”
除了行政投诉,周力还提起法律诉讼,将公司、公司工会、人事经理以及新区劳动人事局等一一告上法院。“两年多,打了至少14场官司,但问题还是没有得到最终解决。”
劳动部门:
受理期限已经过期
昨天下午,记者就周力的投诉致电无锡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该大队一名姓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劳动部门对于劳动纠纷的受理期限是2年,周力和他原来公司之间的纠纷已经超过了这一期限,不在受理范围之内。至于周力要求的对公司不定时工作制进行处罚,这名负责人未给予回答。
这名负责人还表示,在收到周力的投诉之后,新区劳动部门曾经在周力和公司之间进行过调解协商,公司刚开始同意给予周力一些经济补偿,但周力本人不同意,坚持要走法律途径。“他拿着那面锦旗站在大街上,这样的行为对我们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这名负责人表示,现在走上了法律途径,劳动部门就很难再插手解决双方的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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