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是周末休息日,但是当晚8时,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内依旧灯火通明,该院刑事审判庭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3宗“三打”案件,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其中,由潮南区主要领导包案督办的陈某耿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吸引了众多旁听者。
27岁的陈某耿是潮南区陈店镇人,2010年7月,他前往其母亲黄某琴(在逃)开设于陈店镇陈厝围村的“陈店钦鸿制罐厂”负责管理工场、维修机械等工作。该厂在未经商标所有权人许可的情况下,生产假冒的“海堤”牌茶叶铁罐。今年7月4日上午,潮南区打假联合执法大队会同公安机关等部门查获该制假窝点,扣押假冒的“海堤”牌茶叶铁罐3.3万多个和压力机等机械设备一批,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耿。潮南区法院经审理,依法以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某耿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
当晚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的还有两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被告人刘某虎、杨某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三打”专项行动进入攻坚阶段后,潮南区法院从全院抽调审判骨干力量组建了“三打”案件合议庭,在确保每宗案件都办成铁案的前提下,开通快速审理通道,对“三打”案件优先立案审理。
本文章来源于:《汕头特区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