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6名镇官涉嫌贪污、受贿累计700余万元,今年3月被纪检监察部门“一锅端”。昨日,该案在三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昨日的庭审从8:30开始,持续到16:30结束,未当庭宣判。受审的6名官员分别为蔡广洪、余敬善、蔡永贤、余冠华、蔡国沂、陈继勇,其中4人曾担任芦苞镇的党工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镇长等镇级职务。
公诉方称,6人涉嫌受贿共550多万元,蔡广洪、余敬善、蔡永贤、蔡国沂还涉嫌贪污150多万元。庭审中,检方罗列了6人的数十项犯罪事实,涉及办理土地指标、土地批文、发放征地补偿、租赁土地、承揽工程等多个方面。
6人中,原镇党工委副书记蔡广洪涉嫌贪污贿赂金额最多,公诉方称其涉嫌收受180多万元,以及价值约50万元的豪车一辆。
检方称,2005年至2009年间,被告人蔡广洪在商人陈某租赁土地、购买工业用地的过程中为其谋取利益,随后收受陈某送予的2万元人民币及该辆豪车。
庭审中,蔡广洪的律师辩称,这辆豪车只是借用,并非赠予。律师提出,在商人陈某邀请蔡广洪去佛山看车、选车、试车时,都从未向他说过买车是要送给他,直到两人一起去提车时,陈某才提出要在购车资料里填蔡广洪的信息,遭到拒绝。
随后,蔡广洪同意借用该车,用于载患肾病的父亲前往透析,并在工作中使用。使用该车的同时,蔡广洪自有的一辆红色本田小车也在同时使用,并无处分的意图。
本文章来源于:《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