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品牌建设网3月15日网讯】服务承诺公布
1.履行保密义务,维护客户隐私权。
2.对个人保险客户,经公司同意承保且已收到客户足额首期保险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保险合同缮制。
3.100%新保单客户回访。
4.自服务柜面收到客户递交齐备保全资料,且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保全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受理完毕。不涉及补退费与核保类的保全案件1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涉及退费与核保类的保全案件在4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涉及补费类的保全案件自客户交纳足额保险费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5.犹豫期内退保的客户,不收取任何费用,全额退还保费。
6.公司收到客户书面理赔申请后,对索赔资料齐全、事故责任明确、无需核实、保险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简易案件,保证在24小时内做出核定;资料齐全、无需核实的常规案件,5个工作日作出核定。
7.全国客服热线400-636-8888,以语音与人工服务相结合的方式24小时面向客户(工作日人工服务时间8小时),提供咨询、投诉、理赔报案、信息保全等服务。投诉案件在受理后24小时内响应。
推动理赔服务标准化
理赔流程等统一规定,并通过多个渠道向社会公示。开展大额件现场理赔活动,使客户直观感受保险的收益。
严打销售欺诈误导行为
以产品说明会为突破口,对管理制度、宣传资料、人员管理、操作流程作出详细规定。
深化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
加大公司宣传力度,通过开展保险进农村、进社区等宣传活动,让更多的消费者在识别风险的同时,科学、理性地选择保险产品。
中新大东方人寿重庆分公司2013诚信服务宣言
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坚持“客户为先、以人为本、持续创新、规范经营”的经营理念,以“诚信、责任、尊重、卓越”为核心价值观,以“让小康的中国人真正无忧无虑”为使命,秉承最大诚信原则,以服务获得肯定,以专业赢得尊重,以创新获得进步,为我们的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来源: 重庆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