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贫困县修水县,社会抚养费逐年增长,几年之内翻了一倍。据修水县政府网站显示,该县社会抚养费征收2008年为870万元,2009年飙升至1800万元,到2012年则突破2000万元。为了能征收到更多的社会抚养费,该县计生部分与公安部门“协议”,每征收一份社会抚养费,计生部门给予县公安局200元至400元不等的“上户费”,该县乡镇计生办向公安部门划拨“上户费”数年达到数百万元。
这样的现象其实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又何止是贫困的修水县所独有。去年7月,四川泸州女孩蔡艳琼,家境贫寒交不起社会抚养费,因而无法上户口,导致不能参加中考而喝农药自杀;今年年初,贵州黔南农民王光荣因缴纳不上4个孩子的“超生费”,影响到孩子上学报名,也曾因交不起社会抚养费而割腕自杀身亡……
极端个案让人心痛,然抚案沉思,这种捆绑式执法由来已久,制度性恶性循环如何破解?贫困地区的计生政策又该何去何从?
将户口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捆绑在一起,公权部门结成了利益共同体,这是基本事实,但要客观地分析,却有着多方面的原因,计划生育作为国策,是很多地方是政府考核最头痛的大事,其他工作干的再好,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就被一票否决。其实又何止是公安部门在协助计生工作,地方民政的婚姻登记部门,国土、村镇建设部门,只要涉及到需要公权力批准的,无论是上户口,还是建房砌屋,无一不和计生工作挂钩,这是一种无奈,但却是现实。
割断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计生工作,不科学,没有高额的罚款,中国的计划生育工作不会有当今的成果,当然,社会抚养费返还的比例达80%,最高可达90%,有其不科学的一面,我们在责问社会抚养费抚养了谁的同时,也应看到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难度。著名导演张艺谋超生隐瞒多年,在媒体曝光下才缴纳了社会抚养费,何况贫困的农民们!
可以想象,当政府为了生计到处忙碌的时候,当经济发展乏力之时,计生罚款岂不是显得更容易。去年就曾有报道,现在全国各地不少地方已经把征收抚养费当成了一种收费的手段,有些地方甚至以“降价促销”,“打折销售”等方式鼓励多生孩子。
但是不管如何说,超生罚款赞助公安部门,滥用公共资源,其本质是为了征收社会抚养费,当前来看,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对于这种违背法治、无视民意、侵犯公民权利、权大于法的土霸王做派,决不能放任自流,而应加大整治力度,使计生工作回到法治与利民的正轨上来。
计划生育是国策,大家都应执行,但在实际工作中,越是贫困地区,超生现象越严重,越穷越要生,其实是源于对现实的不满,更是对以后生活充满不安全感,正所谓养儿防老、积谷防饥。当前,在贫困地区,唯有不断发展经济,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农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超生念想。
经济发展了,地方政府才有财力供养所有公职人员,才能消除公权力自肥的土壤,也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公民享受应有的权利。
另外,从中央到地方,也应该在考核上给基层干部松绑,废除一票否决,让计划生育政策回归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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