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达茂旗人民检察院“蒙文蒙语诉讼办案小组”,突出打造蒙文蒙语诉讼品牌,两年来,该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77件277人,其中蒙古族当事人的刑事案件29件49人。
为了加强了蒙文蒙语诉讼工作,该院积极引进和培养人才,通过招考、调入等手段配备了10名蒙汉兼通的业务骨干,其中两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其次,为进一步规范该院蒙文蒙语诉讼工作,特制定了《达茂旗人民检察院蒙文蒙语诉讼实施办法(试行)》,使蒙文蒙语诉讼工作有章可循。另外,办案中,与同级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协调沟通,配备了相应的蒙汉兼通侦查员、审判员,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纯蒙文蒙语诉讼链,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毛锴彦新朱日嘎王春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