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正式面向公民个人推出公民身份信息核查、同名同姓、寻亲访友网上自助服务。满怀好奇心,我登陆此网站搜索,有一项是“同名同性”查询,查了我才知道全国叫我这个名字的有13人,仅云南的男性叫“普嘉”的有5人,为此,我在网上支付了2元。
有多少人和我叫一样的名字一直是我想知道问题,花费2元得到一个权威的答案还是挺值的。还有搜索下载信息更贵的,以前写论文时,在图书馆查资料,下载一页纸就要5毛钱,下载一篇三四千字的论文,要花好几元钱,写一篇论文要参考多篇论文。而通过百度、谷歌等网页进行搜索,我从未花过一毛钱。
政府部门拿着纳税人的钱,为纳税人提供查询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很多人可能跟我一样感觉这也合情合理。下载论文毕竟有保护知识产权的因素在里面,收取费用也无可厚非。但当碰到一直为我们提供“免费”搜索服务的上市公司百度,却要逼它成为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央视《新闻30分》节目近日连续播发报道,揭露百度公司运作竞价排名的黑幕。百度被指大规模人为干涉网络搜索的结果,引发垃圾信息,涉及恶意屏蔽,此一模式被总结为“勒索营销”,从而导致公众对其信息公正性与商业道德的强烈不满。
我的电脑主页就是百度,界面简洁、操作方便,用百度来搜索也有六七年了。以我自己的经验来说,存在对搜索结果进行控制的技术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假如你键入一个敏感词汇,或许搜索引擎会给你“据本地法律法规和政策,部分搜索结果未予显示”的提示。一个在历史上毁誉参半的领导人的姓名,搜索结果很有可能是全部是是正面的,而搜索者或许对这大人来搜索物的负面信息和绯闻更感兴趣。现在,百度只不过把这项技术更加利己化而已,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公司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百度不向广大用户收费,而把成本和盈利转嫁到需要推广和提高声誉的企业头上是明智的营销模式。羊毛出在羊身上,毕竟投放广告服务的企业看中的是百度广大的受众群。竞价排名也不单网站在搞,拨打114号码百事通找家政公司电话,哪怕你们小区就有一家,那甜甜的声音或许会指引一家二十公里外的。
2005年7月,百代、华纳等7家国际唱片公司把百度告上法庭。理由是百度在搜索页面上提供了部分未授权的MP3下载链接,为此索赔167万元。最后法院认为,搜索引擎技术服务用于帮助互联网用户在浩如烟海的信息中迅速定位并显示其所需要的信息。百度公司提供的MP3搜索引擎服务是以互联网中的音频数据文件为搜索对象的,其搜索范围遍布整个互联网空间的每个网络站点,受控于上载作品的网站。因此,搜索引擎服务并没有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主观过错。目前,舆论抨击百度提供的靠前的信息很可能是虚假的,或许也可以援引判决百度胜诉的法官观点:百度并不是虚假信息的直接提供者,受制于别的网站。百度有没有辨别所提供信息真伪或有效性的义务呢?对此《南方都市报》社论的观点是:“网络搜索引擎早就不再仅仅是一项网络技术,它已经发展为一种新型的媒介公器。时时刻刻,它都要对海量的信息需求进行特征分析,对用户作出非欺骗的、负责任的回应。”
我们不能强加给百度一个时刻对信息分析辨别真伪的义务,即使百度的承诺也不管用。百度网站“关于百度”的介绍中可以看到它的使命和承诺:“创立之初,百度便将‘让人们更便捷地获取信息’作为自己的使命,并为此始终如一、不懈地努力奋斗。”“百度坚信,让人们更便捷地获取信息,让人类的智慧相互沟通与交融,即有利于人类智慧的发展,也有利于促进人们的平等,推动社会的进步。”百度追求商业化的举措貌似和初衷和追求偏离了,人们使用百度不舒心了、不便捷了,甚至不公平了。互联网上的搜索引擎不单百度一家,完全可以“用脚投票”——放弃或离开。
“用脚投票”不免有些遗憾。道义上声讨或自我约束都不管用,规范百度在内的互联网企业行为应亟需出台法律来弥补空白,权利和义务只有用法律来附加才有说服力。过度敏感词、删除帖子、不显示链接,甚至审查连接内容真伪种种规定都由法律来厘清界限吧,让法律来抑制追逐利益、不顾一切的冲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