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氰胺的命真硬,三鹿如此猛烈的大火都未能把它烧死。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日前,湖北襄樊市工商部门紧急要求排查湖北远山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50件有毒乳酸玉米奶。检测结果表明,这批乳酸玉米奶每公斤含了4.8毫克三聚氰胺,含量严重超标。而厂家的出货记录显示,这50件产品有可能销到襄樊。
还有比三聚氰胺更命硬的吗?有的,看看我们那些食品制度的漏洞,三鹿用了那么多的小孩,都未能把这漏洞堵住,这些食品制度漏洞的命,比三聚氰胺硬多了。其实也正因为我们食品制度的漏洞,才没有把三聚氰胺烧死,本来三聚氰胺都快被烧死了,我们的食品制度漏洞却放水把它放生。所以,不把我们的食品制度漏洞堵住,三聚氰胺就永远不会死去,因为三聚氰胺是伴随着有漏洞的制度而生的,它就是个制度的寄生虫。
我们食品制度的漏洞在那呢?就是食品已经上市了,我们才有检测结果。为什么不是把食品检测了才准上市?这样的漏洞不出事才怪呢。更令人愤怒的是,这样的漏洞,三鹿之前是如此,三鹿之后也是如此。著名学者笑蜀先生对类似的事件,作出了这样的评论:“一个社会最可怕的不是死人,而是连死人,甚至大规模死人都无法改变什么。每一出悲剧都只能哀悼而不能改变。用生命都铺不出通向黎明的路,用生命都撞不破夜的门,这才是最大的悲哀。”是的,这就是最大的悲哀,用那么多小孩的身体,甚至生命,都未能堵住一个漏洞,这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悲哀所在。
为什么三鹿事件未能促进我们的食品制度?从报道来看,再次出现三聚氰胺的企业并不是什么地下黑工厂,也就是说,质监部门完全可以在这批产品上市前检测,但是他们却是在上市后检测,之前质检人员都去那里了?为什么要等到上市后才检测呢?而三鹿事件后,国家到底有没有规定产品要在上市前检测呢?遗憾的是,我从09年新修定的《食品安全法》中并没有看到明确的食品要在上市前检测。只是在该法第五章食品检验中看到这样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原来三鹿事件只促进我们的食品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验,也难怪三聚氰胺会再出现在市场上了。
其实要做到食品安全真的那么难吗?在我看来并没有那么难。只要把食品检测后,才准上市,食品的安全保障就应该没有问题。而美国就是这样做的。不要说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没有钱做到这些,这是很难让人相信的。
三鹿事件里的一些相关责任人早就被问责了,那些相关的制度何时被“问责”呢?不要只把制造三聚氰胺的人判处死刑,更要把纵容三聚氰胺出现的制度判处死刑。也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有安全的食品环境。(编辑:东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