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国家经济和金融安全,震慑打击“热钱”跨境流动,维护外汇市场秩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昨日再度公布了一批企业、个人违规办理外汇业务处罚情况,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外汇业务合规性的监督和检查,保持对“热钱”的高压打击态势。
外汇局此次通报的违规主体包括广东省东莞市新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增城市大鼎手袋有限公司、江苏省海门市飞华纺织品有限公司、山东省万荣(聊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巍巍蓝山建材有限公司、浙江省金华市居民个人黄某某、广东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辽宁省天明(沈阳)酒精有限公司、赢时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及福建省沙县青懋纸业有限公司等。
今年11月1日,外汇局已通报了一批企业、个人外汇违规及处罚的案例。外汇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外汇业务合规性的监督和检查,保持对“热钱”的高压打击态势,切实维护我国涉外经济金融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