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摔2岁女童案出现河南林州版。近日,北京摔2岁女童案出现河南林州版。一从警近30年的民警,酗酒后突然抢走街上一男子怀里7个月大的女婴,举过头顶后猛摔在地。事件发生后,涉事民警除遭到关禁闭15天的警务纪律处罚外,至今没受到任何法律制裁。
人民警察当是惩恶扬善、匡扶正义的人民保护神,而在河南林州,竟然出现警察制造的极端残暴血案,而更令人发指的是,事件竟然被隐瞒,据报道:“这个案子差点被捂住了。”该事件的爆料人告诉记者,警察夺摔女婴案发生于7月20日晚,但一直被当地有关部门封锁。直到在林州市人大一次常务会议上,人大常委会主任翟建周评议此事时表示愤怒,人大内部其他官员才得以知悉。
要说涉事警察人性泯灭,那林州公安局的领导就是助纣为虐,警察不作为即为犯罪,何况明知犯罪却在隐瞒,而看不懂的是,如果公安局真的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应该提早出面解决问题,而事实上,林州公安局依旧高高在上:“直至前日,女婴家属也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事实上,林州市公安局对孩子的病情并不关心,所以家长非常愤慨。”何以林州市公安局就毫无悲悯之心呢?难道就因为女婴的父亲是一个建筑工人吗?
人民警察为人民,何以林州的警察局就能将此事隐瞒下来呢?笔者不懂,林州市公安局为何要对此事隐瞒呢?难道林州市公安局不知道涉事警察郭增喜已涉嫌犯罪了吗?如果说不知道,那是假话,因为当事公安局已经将郭增喜处以15日关禁闭的处罚,由此看来,他们是以内部处罚来代替刑法。林州市公安局是否应该“照照镜子、正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了呢?林州市公安局又是如何将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呢?谁又能指望这样的公安局来为人民伸张正义呢?愚以为,林州市公安局隐瞒此事件的最大目的,就是为了自己的官位,不想因此事影响公安局以至更上级的领导升迁。但是,值得怀疑的是,林州公安局的主要领导是否涉嫌渎职呢?如果不处罚公安局主要领导,司法的公平正义又何以彰显呢?
当然,我们也不能忘记为林州的人大主任喝彩,据媒体报道,近来在林州市一次人大常务会议上,人大主任翟建周提到民警酒后抢人孩子、当街摔在地上事件,连称“这太不像话了,太不像话了!”事实上,在当前的官场环境下,能在会议上指出来,已难能可贵,而更可贵的是,还有人大官员将此事曝光,但这一切,似乎都有幕后黑手在指挥隐瞒,因为此事内部已通报,要说当地领导不知道,那又是假话。这也是笔者担忧的地方,事后,这位人大主任和曝光的人大官员会否因此而受到责难呢?因为,按照隐瞒事件的潜台词,此事件严重影响了林州形象了,更严重的说,是影响了河南的形象,而这背后,又是否会影响当地官员的升迁呢?
笔者关心的是,林州,何时才能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林州的官员何时才能知道“心中有敬畏?何时才知道什么是高压线”呢?更期待河南省的纪检部门能提前出击,将林州的病治个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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