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品牌建设网6月18日网讯】 近日,由余杭工商分局牵头制定的《杭州市余杭区“品牌强区”政策扶持实施细则》经余杭区政府印发而正式出台,《实施细则》根据《“十二五”时期余杭区区域品牌发展规划》对过去品牌培育方面的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订。升级后的品牌新政将进一步推进余杭区品牌建设进程,使余杭“十二五”品牌规划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将规划绘制的蓝图逐步变为现实,至2015年余杭注册商标总数将争取超10000件大关。
几年来,在品牌培育过程中,工商余杭分局根据全区品牌培育的实际情况,在不同发展阶段向区委、区政府适时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都得到了采纳和实施,营造了良好的创牌环境,从而使品牌建设实现了“三大转变”,即由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由职能部门各自为政转变为品牌领导小组统一运筹,由企业的“要我创牌”转变为“我要创牌”。此次实施细则的修订由设在余杭工商分局的“区品牌办”负责组织实施,凡是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在余杭区境内,实施品牌培育、创建和管理的各类企业及其他组织机构均可享受品牌新政。新政推出了五个方面含金量十足的具体措施:
一是新政创建了新模式。实施细则对过往余杭品牌建设的成功经验给予了总结和提炼,把乡镇品牌指导站模式作为“桥头堡”,构建起一套完整有效的创牌机制。支持各乡镇、街道品牌指导服务站建设,各乡镇、街道对品牌指导服务站的日常工作经费应给予支持和保障,同时对品牌指导服务站的工作列入各乡镇、街道年终考核,对被评定为“余杭区品牌建设先进工作指导服务站”的单位,每家奖励1~3万元,对被国家、省、市评定为“品牌建设先进镇乡(街道)”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其中,将品牌指导服务站工作列入各乡镇、街道年终考核,这项工作是工商职能融入升华为政府行为的典范。
二是新政力度空前。实施细则明确支持争创驰(著、知)名商标,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农产品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被认定为“杭州市著名商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除上述奖励外,区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用于品牌调研、培训、宣传、交流、展示、保护和表彰奖励等各项活动。
三是新政新意迭出。实施细则中首次对争创知名商号、现代服务业品牌建设明确了奖励扶持政策。同时支持企业争创知名商号,对被认定为“浙江省知名商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被认定为“杭州市知名商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同时支持现代服务业品牌的发展和奖励工作,对于注册现代服务业商标的,每家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对被命名为浙江省、杭州市级现代服务业荣誉品牌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和5万元。
四是新政统筹大局。此次新政特别强调了品牌经济在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区域产业升级中的重要作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一社一品,一品一标”计划,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农产品商标的,每家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被评定为优秀品牌专业合作社的,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支持区域性品牌建设,对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被认定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和20万元。
五是新政接轨国际。实施细则表明,要实施品牌国际化战略,鼓励企业境外商标注册,对在马德里协定国注册的给予5万以下的一次性资助;对在欧盟、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等注册的,分别给予1万以上2万以下的一次性资助;对在单一国家注册的给予1万元以下的一次性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