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给予贷款贴息。对农民创业贷款10万元以内按同期基准利率全额贴息,10万元以上贴息一半,同一企业同一年度最高利息补贴金额不超10万元,连续贴息不超过两年。
二是实行担保降点。区内担保公司对自主创业农民担保贷款年利率减0.5%标准收取担保费。
三是支持农业企业品牌创建。获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区政府奖励50万元;获地理标志注册的,区政府奖励15万元;获市著名商标认定或重庆名牌产品的,区政府奖励20万元;获国内商标注册的商标权利人,区政府给予800元补助;获境外商标注册的,区政府给予5000元补助。
四是支持农产品标准化建设。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分别给予0.5万、3万、5万元奖励;新获市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奖励。 |